追求自主创新,切实做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
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《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,深圳在全国首次为改革创新立法。二〇〇六年一月四日,深圳市委、市政府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,以深发〔2006〕1号颁布了《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》,深圳市科技信息局随即颁布了《关于鼓励自主创新活动的配套政策》。
公司创业之初就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,把握了先机,为公司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如今面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自主创新政策鼓励措施,终于赢得丰硕成果。截止二〇〇六年十月末,公司对梯度研发的创新产品系列,先后注册了七十三个“独创性”商标,予以全方位自主创新的保护。与此同时,公司还对关键性技术,先后申请了五项发明专利。
不仅仅在知识产权方面,公司还准备有计划完善健全自主创新的制度、机构、资金等配套保障措施,进一步推动公司自主创新的意识和步伐。